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,很多人随意横穿马路、践踏草坪,公共场所大声喧哗、乱扔垃圾等这些“中国式陋习”近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,不久前,近日,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,三亚交警日前创新举措,发现、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,跟踪到家到单位,组织其全家人、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,让违法者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。
在当前,逐渐有城市开始对“中国式过马路”进行处罚,谈谈你的看法?
多地相关执法部门陆续对“中国是过马路”开罚单必定有其社会背景和法律依据,而一项政策在实施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一些争议,“法者,天下之准绳也。”身为执法人员,惟有不折不扣地遵守法律,才能更好地塑造公民信仰。治理交通违法乱象殊为不易,也不可能有万全之策,交警的无奈与焦虑让人感同身受,这就需要我们全面地看待和分析。首先应该分析这一举措带来的对于个人、交通乃至社会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,其次也需要能够意识到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。
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,在交通事故频发,且与日俱增的背景下,对“中国式过马路”进行处罚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必然需求。当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,故而我们理应全方面看待这个问题。
其一、可以有效保护人身安全,体现生命至上,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
其二、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压力,对道路交通起到疏导作用;
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的问题,一方面一项政策不仅要合理,也应该合情,要考虑此项处罚规定有无法律依据,有无明确细则,是否符合当前国情、人情,要避免是一时兴起然后不了了之。另一方面此项政策能否有效贯彻落实,因为它不仅是对行人素质的考验,更是对管理者智慧和能力的测查,所以,警力如何调配、情节轻重如何权衡、罚款能否执行、有无其他处罚形式等都值得思考。
从国家、政府角度而言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,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宣传,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;从执法部门而言,应加大执法力度,有法可依就自当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要求违法必究;从公民个人而言,也应该提升自身素质,提高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相关规则。当然,“惩恶”不如“扬善”,如果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导,例如,发放《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手册》等宣传单、家庭小范围内的警示教育,以身边事为典型“以案说法”,以亲情为纽带加强法治教育宣扬一种人人对自己负责、人人遵守规则的风气,那么道路交通才能更和谐,整个社会才能更美好,人们才能更好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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